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高温作业还有哪些权益?
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,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。
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、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、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。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。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。
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℃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。
✔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,应当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,减轻劳动强度。比如: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应停止当日户外露天作业;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,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,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暂停户外露天工作;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(不含37℃)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。
✔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的,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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