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T之家 4 月 28 日消息,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 3 个月的“清朗・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”专项行动,重点治理以下十类网络乱象。
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、品牌等开设网站、注册账号、上架 App 和小程序等。
采用“贴标签”“带节奏”“放大镜”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“民营企业卖国论”“民营企业离场论”“国进民退”等论调,渲染丑化、煽动抵触国有经济、民营企业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泄露企业商业秘密,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,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,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、行踪轨迹、家庭住址、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。
假借企业、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。
采用“标题党”歪曲新闻原意、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,干扰企业正常经营。
提供涉企业、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、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。
打着“网络兼职”“招聘写手”“市场营销”“负面舆论公关”“有偿删帖”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、从事黑灰产。
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、谋取非法利益,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、评论后,以删帖、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、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。
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,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、企业家。
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,以及技术、流量、影响力优势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,抹黑攻击竞争对手。
IT之家此前报道,网信办在 3 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“清朗・从严整治‘自媒体’乱象”专项行动,强调严惩造谣传谣、干扰破坏网络生态的“自媒体”,持续净化网络空间;要严打假冒仿冒的“自媒体”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;要探索运用经济手段,让违规营利的“自媒体”付出应有代价。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华东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41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